深深房A: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环球播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资料图)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1,66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1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9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610000 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首发
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0.549000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61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
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作出规定,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3 年 5 月 4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
价(港币:人民币=1:0.8798)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
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8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3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8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
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
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
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 47 楼
咨询联系人:罗毅、洪璐
咨询电话:(0755)25108897、25108837
传真电话:(0755)82294024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 01 描写男生跳街舞的句子精选95句
- 02 长沙健康防疫包每人最多可以领几次?-环球消息
- 03 快看:安卓手机不卡顿!一加11内存基因重组技术揭秘:数据抓取量提升16倍
- 04 技术水平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能力越来越强 民企创新活力不断迸发(经济聚焦)|世界最资讯
- 05 北京小客车家庭申请指标类型如何修改?
- 06 新风光(688663.SH)股东平潭利恒、许琳合计减持比例达1.67% 减持实施完毕
- 07 长春2023兔年贺岁纪念币一个人能约几枚?
- 08 为什么柿饼晒干了还好发涩? 每日速看
- 09 教育部公示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_热门看点
- 010 倍益康(870199)12月26日游资资金净卖出3.22万元 当前报道